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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修复凹陷缺失的部分时,她总会有一瞬间的怔愣。</p>
我以为她是想起来什么,毕竟那些地方,都是能证明我身份的部位。</p>
我们朝夕相对三年,我想她肯定能认出来。</p>
可是,她只是擦了擦汗,歇了几息又继续熟稔的进行填充整合。</p>
我不死心,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盯着她,我想看看她到底何时能认出来这具尸体。</p>
一直到我的下腹隐秘处,她脸色有些苍白,额头上的汗珠滚滚而下。</p>
恰在这时,门被人推开。</p>
“陆雪,你没事吧?要不要休息会儿?”</p>
方媛的关心,并未让陆雪的脸色好转。</p>
她死死盯着我特意为她纹身的地方失神。</p>
她嘴里呢喃着:</p>
“男人都喜欢把纹身纹这里吗?”</p>
我不由笑了,看来她还是没认出来啊。</p>
纹身已经被凶手挖去,只有依稀残留的痕迹,能约莫看出来这里曾有个图案。</p>
方媛看了一眼停尸房的温度,不由得担心起不断冒汗的陆雪。</p>
“陆雪?你别给自己压力,刘队叫你回来帮忙,不是非得让你破案,你....”</p>
陆雪擦了擦额头的汗珠,轻轻摇头:</p>
“我没事,我会尽力让他走得体面。”</p>
修复我的躯干,又花了她整整一天。</p>
修复工作完成后,陆雪在我的口鼻处塞上棉花,慢慢的给我这张脸化妆。</p>
在修容笔画到我的耳垂时,陆雪的手停了下来。</p>
因为那里有颗红痣。</p>
床榻上,陆雪最喜欢亲吻我的耳垂,不光是因为我敏感,更因为我情动时,这颗红痣会红如沁血。</p>
她说,这是我爱她的标记。</p>
“陆公子,下辈子,单靠这颗会变色的红痣,我就能在千万人群里一眼认出你来,你信不信?”</p>
昔日的闺房趣事,音犹在耳。</p>
不需要下辈子,她如今对着亲手修复后的脸,都认不出我是那个最爱她的陆公子了。</p>
也许是这颗红痣,让她想到了我,她整个人都散发着淡淡的寒气,看来还在生我气,怪我没哄她。</p>
真抱歉,连死了都让她心烦!</p>
不过,我挺感谢她,躺在台上的我,不再瘆人。</p>
苍白的面容经她的手红润起来,看起来就像睡着了一样。</p>
她叹了口气,替我将全身擦洗干净后,换上了寿衣。</p>
警方拿着她复原后的照片,开始进行全网比对,而寻尸启示也再次同步刊登。</p>
陆雪在警局待了四天,完成工作后,她迫不及待的脱衣服离开。</p>
一路上,陆雪都在给胡宴打电话,可惜胡宴没接。</p>
这让陆雪慌了。</p>
她一手打着方向盘,一手按着录音键给胡宴发信息:</p>
“阿宴,对不起让你和儿子等这么久,我现在正在赶过来的路上,你别生气好不好?”</p>
我坐在副驾驶,看着她委屈到瘪嘴的神情,说实话我很难过。</p>
我从来不舍得让陆雪这般委屈,而她永远高高在上,只需要享受我对她的爱就好。</p>
此刻的她,像极了跪舔她的我,可怜又可恨。</p>
在我失神的片刻,陆雪又给胡宴发送了好几条60S的语音。</p>
原来,她不是生性话少,而是她热情的对象不是我。</p>
我第一次知道,自己和胡宴毫无可比性。</p>
若强行对比,那就是自取其辱。</p>
早知如此,我就该在胡宴回国的当天,果断分手。</p>
而不是像个乞丐一样同陆雪乞求一丝不可能的爱。</p>
我难过的想哭,可是我忘了,一个死人,一个灵魂,是不会再有眼泪的。</p>